有位一直被认为姻缘美满的朋友,最近离婚了。这位朋友以前在当地餐饮界颇有名气,结婚后,他牺牲自己的事业,每天买菜、做饭、看孩子,全力支持妻子考上了电视台主持人,是“模范丈夫”中的楷模。近十年来,他几乎成了妻子的附庸。每晚固定观看妻子的电视节目,妻子回家后就能听到他对节目的评论。他以为这种奉献精神,会更加赢得妻子的爱,却不料“甜蜜”爱情会如此收场。
还有另一对夫妻。男方是学校教师,后来下海办公司,成了“大款”,熬过了辛苦生涯的夫妇在苦尽甘来之际离婚了。而多年来,女方承担家中大小事务。可丈夫却说:我早想分开了,这种体会不到爱情的日子和金钱没有关系。
其实,不论是丈夫还是妻子,都应当在婚后多少保留些自己,对爱情的奉献是不是也以0.618这种黄金切割比例为最恰当呢?